
城区公共停车位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为提高城区公共车位的利用率,维护城市道路环境和市容市貌秩序,还百姓便利停车,8月份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了清理道路公共停车位障碍物的行动。
市城管执法局由主要领导带队集中对金盆路、人民路、银岭路、椒山路等车辆人流量大的街路沿线进行强力整治。对商家私占停车位使用的锥桶、石墩、桌凳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对私占停车位的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截止8月11日,此次集中整治共清理锥筒等物品100多个,石墩3车,释放公共停车泊位60处。
责编:李强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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