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8日,潘市镇自然资源所和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工作中,在荷塘村的一处农田中发现有人在挖地基准备建房。经查,此处地块为永久基本农田,涉及违法用地面积大约60平方。潘市镇自然资源所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立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同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在规定的时日内复耕到位。3月10日上午,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违法点核实整改情况,发现当事人并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对该处违法用地依法拆除,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零容忍”态度。接下来,潘市镇自然资源所和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强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宣传与落实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建造建筑物等违法行为及时纠正,责令立即停止并下达法律文书,将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自然资源的科学有效合理利用。
责编:周红艳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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